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宁夏园区信息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要发布 我要推广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区介绍
园区鸟瞰 园区近照 园区布局图
园区信息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域:宁夏 银川

级别:国家级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116318001

收藏
浏览量:3631 服务级别: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原省级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2年成立)的基础上设立,面积7.5平方公里,规划控制总面积32平方公里。

      开发区成立以来,在国家商务部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不动摇,按照“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转变”的办区宗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走出了一条加快园区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创业之路。

      截至2009年末,开发区共有各类企业2350家。其中,工业企业366家,规模以上企业76家。预计实现GDP64.7亿元,同比增长22.1%;工业增加值41.7亿元,同比增长24.7%;工业总产值131.5亿元,同比增长21.5%;技工贸总收入241亿元,同比增长36.1%;一般预算收入4.8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同比增长36%。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初步形成了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已成为宁夏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最适宜创业、最适宜发展的工业新区。

      截至2009年末,开发区共有各类企业2350家。其中,工业企业366家,规模以上企业76家。预计实现GDP64.7亿元,同比增长22.1%;工业增加值41.7亿元,同比增长24.7%;工业总产值131.5亿元,同比增长21.5%;技工贸总收入241亿元,同比增长36.1%;一般预算收入4.8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同比增长36%。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初步形成了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已成为宁夏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最适宜创业、最适宜发展的工业新区。
土地信息

温馨提示

没有查询到符合要求的数据!

区位交通
优惠政策
      对国家鼓励类产业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

  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外,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属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税率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新办的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权益性出资人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不得超过25%)的工业企业以及从事不属于国家鼓励类的项目,或者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新上非鼓励类工业项目(该项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70%以上),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新办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对从事税法规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自治区新办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自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5年;已注册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凡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政策目录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符合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的,可再执行自治区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
园区企业
新闻中心 +更多
推荐园区